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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整改落实 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工作情况的通报
录入时间:2022-06-23 11:21 来源: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324日至66市委组对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78委巡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意见。按照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进巡察整改的主要做法 

  市委巡察办提出反馈问题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中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委员会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委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逐一研究、逐条剖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主要领导全面压实第一责任,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自觉性,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深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全整改、真见底。同时,围绕容易出现漏洞问题的工作方面常态化进行抽查检查,防止旧问题复发,新问题产生。 

  二、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成效不够明显,深化改革不够有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还有差距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的问题 

  1)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督导不力、存在走过场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安排意见》,制定学习计划,形成定期学习的长效机制。二是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指定书目中的重要内容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并开展交流研讨,做到学思践悟相统一,不断提升全警政治理论水平。三是认真执行《全市公安机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学习内容,研究制定公安局党委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方案在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 

  2)对政法工作认识不足,贯彻落实规章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市公安局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委政法委员会督查工作制度》和《党委政法委员会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制度》。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通过“24小时警局”鄂尔多斯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将2019、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有效公示。三是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法制审核小组作为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主体作用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执法勤务单位法制员管理办法》,不断强化法制审核力量。四是高效运用全市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紧盯执法办案系统24小时警情处置率,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等方面的预警点,第一时间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五是组建社会督导员队伍,聘请行风警风监督员,开展全市公安工作常态化监督。 

  2.党委总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够,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到位。 

  整改情况:公安局党委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坚持把高质量发展贯彻公安业务工作各方面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健全完善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社会治安治理格局,“北疆云•智慧公安”建设为牵引,推动全市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印发《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北疆云•智慧公安”新建项目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项目建设各环节所有项目实行“初验+终验”双重验收环节,并邀请发改委、市大数据中心专家进行验收。常态化开展全市公安机关科信实战大练兵培训及竞赛比武工作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推进“北疆云•智慧公安”深度应用。 

  2)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极为严肃重大的政治任务,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不断增强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立了“党委总抓、专班分抓、部门联动、七组推进”的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专项斗争。 

  4)警力下沉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进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规划》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各级公安局通过三年机关警力支援基层工作,累计选派946名机关民警深入基层,充实一线,其中,第一批支援基层327人,第二批支援基层369人,第三批支援基层250人,超额完成原定654人的计划目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充分考虑个人意愿、夫妻异地团圆等因素,为全市101个派出所、20余个基层所队补充了警力,夯实了基础。 

  5)打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发力不够,涉众型犯罪打防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预警机制》《鄂尔多斯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紧急止付机制》《鄂尔多斯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合成作战机制》《鄂尔多斯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可疑账户开户通报机制》等机制文件,及时召开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市际联席会议、印发《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2021—Ⅱ专项行动方案》,深入推进精准打击、精准预警、精准防范工作。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反诈宣传力度。通过反电信网络诈骗专项宣传、防电信诈骗专题讲座、宣传条幅、LED屏宣传标语、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等多渠道多形式反诈宣传,有效提高了群众反诈意识,极大地降低了受骗的风险。三是通过联席会议机制带动金融行业和通信运营商大力开展断卡行动,与银行建立可疑开户通报机制。四是接入预警语言机器人平台,日均预警9000余条 

  6)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关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对标对表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在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文件的基础上,对存在的制度短板和漏洞,又制定3份市公安局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全力加强对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市局党委成立十个督查督办督实工作组,对各旗区公安机关、各专业分局开展政治督察、业务督办、工作督实,特别是对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等进行重点督察,坚决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入脑入心,党中央和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市委、政府的工作要求执行到位。 

  7)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市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市委请示事项清单》《市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市委报告事项清单》制度基础上,重新制定《市公安局向市委请示事项清单》《市公安局向市委报告事项清单》等制度,修改完善现有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印发《关于集中管理市局机关民警(辅警)因私出国(境)证件的通知》,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集中管理。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并在市公安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就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剖析,制定详细整改措施二是制定印发相关规范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工作,并对市公安局网络宣传阵地、展厅展馆等意识形态阵地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落实管理措施,完善工作台账。 

  3)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整改情况:公安局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面强化风险意识,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局党委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完善社会风险、网络舆情等应急预案,及时预防化解处置矛盾纠纷。 

  4)群众诉求解决不彻底 

  整改情况: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信访化解处置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包案化解信访事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鄂尔多斯市公安信访工作的意见》,通过局党委会、专题会议多次研究推进各类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深入旗区实地督导信访工作,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亲自协调解决信访案件,认真分析找准症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4.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8月,市委编委印发《关于调整市公安局机构编制的批复》,明确市公安局及派出机构的职能职责、机构、编制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市局机关部分人员进行了统筹分配,已经实现了部门整合、实际运行、人员配备到位。积极落实“大部门、大警种”改革,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合理调整干部,有效激活和提拔了干部队伍二是不断完善两个职级序列晋升工作机制,顺利完成238名同志的职级晋升工作 

  5.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公安局党委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市公安局出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便民利民五十条措施》和《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举措》,有效提高公安机关便民为民服务水平。并重点推出“24小时警局”“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问政办事一网通,行政审批网上办。三是强化为民服务窗口系统数据库的检查升级,加强网络巡查诊断,制定网络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网络处置预案。四是我市公安交管业务全面实现“就近办、一站办、一窗办、马上办、网上办、全国通办”,并且在法定办理时限的基础上进一步“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实现了所有车驾管业务“及时办、当日办结”,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办事效率。五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得到自治区公安厅的高度认同,在我市召开全区公安系统“放管服”改革现场会。 

  6.落实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接处警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制培训工作,针对警综平台执法巡查以及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培训与解答,通过学习教育,提升民警的基本素养。二是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接报案“五个当场”刚性要求,建立“日巡查、日通报、日整改、日反馈”的全市执法巡查常态化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实时监督,对全局正在办理的案件、警情实行实时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办案部门,并督促整改,形成有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及时对民警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执法瑕疵进行纠正。四是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考评机制》,促进民警“能办案”“敢办案”“办好案”,通过合理的指标发挥管理和监督作用。 

  2)执法不严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印发执法指引等形式,进一步提升诉讼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实现民警能力不断升级。制定出台《全市公安机关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防止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及民警违规干预执法办案全过程。继续强化执法常态化巡查,不断规范执法行为、警示执法责任、教育法治意识、严肃问题整改。 

  7)固定资产管理缺失。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清查工作,梳理排查现有固定资产,全面整理完善资产台账,警务保障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局属各部门建立资产增减明细台账,定期盘核,做到账实相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到位,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够有力,基层“微腐败”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短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7.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够,履职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将全面管党治警专题会议列入党委会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加强工作。同时,将《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等内容加入到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局属基层各党组织学习内容,提高思想理论武装,持续强化政治建设。二是市局召开党代会,换届选举产生了第五届机关党委,并选举成立了第一届机关纪委,进一步明确细化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职能职责,并同步组织市局各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 

  2)大监督格局尚未形成。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构建全市公安大监督格局的指导意见》,打造纪检监察监督、督察监督、审计监督、法制监督、政工监督、信访监督等一体化全覆盖权力监督体系,构建监督有力的大监督格局。持续加大对投资项目尤其是信息化建设项目执法活动财物管理使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力度。按照《审计法》及局党委有关规定,对市局各部门、旗(区)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报告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召开全市公安机关2021年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联席会暨构建全市公安大监督格局工作推进会,对构建“大监督”格局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聘请行风警风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常态化开展行风警风监督。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对标中央、自治区、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公安厅党委及鄂尔多斯市委印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二是制定《2021年度局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21年度专业分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性文件,逐级传导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工作抓实抓好。 

  4)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不够。 

  整改情况:通过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制度,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公安机关内部事、身边事来警示教育内部人、身边人市公安局在家班子成员、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对全市公安民警辅警做了警示教育,并就如何以案促改、完善制度、吸取教训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办法。 

  5)机关纪委履行职责能力弱。 

  整改情况:目前机关纪委书记已经正式任命,召开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机关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了市公安局第一届机关纪律委员会委员,确定编制人数,明确职能职责,机关纪委正式实体运行。 

  6)“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有力,责任压力传导出现梗阻。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部署开展了全市公安交管队伍以案促改、举一反三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针对交管系统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专门开展了教育整顿专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建立市公安局全体民(辅)警廉政档案;以“两个责任”为抓手,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明确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以及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内容。 

  7)资金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通过召开市公安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对部分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下发审计整改建议书审计报告,及时对发现并整改问题,有效提升了资金监管力度。 

  8.监督责任落实用力不够的问题 

  1)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市委、市纪委监委配齐了纪检组长,及2名纪检人员,并组织参加市纪委监委第六协作组会议,在协作办案过程中交流学习,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日常监督,通过参加市公安局党委会、民主生活会、工作调度会,针对作风建设、廉洁自律、担当作为提出明确要求,针对节假日干部廉洁提出新要求,会同机关纪委做好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拓宽发现问题途径,加强与市公安局机关纪委、信访、审计、督察等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强化信访件的查办力度发挥信访举报在日常排查中的作用,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2021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共接收问题线索173件,其中自治区驻九指导组移交35件,上级交办104件,自收问题线索33件 

  2)履行监督责任错位。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纠正错位问题,针对公安干警廉洁自律和干部档案不规范等问题,派驻纪检组及时向市公安局政治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二是涉及旗区公安局问题线索及时与联系室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进行沟通,转交相关旗区纪委监委进行办理。三是提级侦办的问题线索,处理建议请示联系室后进行处置。四是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制定的政治监督台账,每月20日报送监督情况。 

  9.从严管党治警不够有力,公安队伍作风建设任重道远的问题 

  2)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推动落实《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三级督察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所队督察员督导作用,强化警务督导检查工作。二是利用“北疆云·智慧公安”督察监督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单独提,提前预警,实现智能化监督。三是强化属地监管职责,不定期对停业整顿的场所进行抽查,发现其在停业整顿期间擅自开业的,情节严重的,建议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娱乐经营许可证。 

  3)管党治警的触角未延伸到最基层。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各旗区公安机关逐步成立机关纪委,并在基层公安党组织设立纪检委员,逐步配齐纪检监督力量,将管党治警力量下沉到最基层。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公安交管队伍建设的建议》,逐级签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书,严格落实中队领导“一岗双责”,通过常态督查,监控倒查、内部通报、谈心谈话、分级家访等方式,强化民警、辅警遵规守矩意识,逐步构建了层级管理框架,确保政令警令畅通,管党治警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同时,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工作,明确辅警职责定位和管理规范。三是深入开展全市公安交管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及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市公安交管队伍“以案促改”“举一反三”教育整顿“回头看”行动、全市公安交警队伍教育整顿“大补课”等活动,严肃认真进行正风肃纪,深入剖析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1.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1)“保护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教育整顿工作,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和反思涉黑涉恶民警典型案例和市纪委通报的违纪典型案例,切实提升民警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思想根基,提升素质能力。市旗两级公安机关督察、政工、法制部门开展执法办案、警风警纪和队伍管理监督巡查,及时纠正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2.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教育整顿工作,召开全市公安机关警示教育大会,对典型违法违纪行为产生的原因做深刻剖析,对全市公安民警辅警开展警示教育,并就如何以案促改、完善制度、吸取教训提出具体意见和办法。广泛开展典型案例通报让全体民辅警做到严守规矩纪律,增强大局意识、整体意识底线意识,把忠诚、廉洁、担当的要求落实到思想、工作、生活各方面,同时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大力开展查纠整改工作。 

  13.项目违规招投标、超预算投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改和完善《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管理试行办法》《鄂尔多斯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市公安局重大项目管理专门机构,实时监督跟进市公安局项目建设各环节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推进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抓党建促业务的意识树得不牢,对内设机构及专业分局领导班子建设重视不够,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落实不到位方面 

  14.局党委履行干部队伍建设责任有偏差的问题 

  1)对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市公安局“三定方案”已审批通过,根据岗位空缺情况,4批次干部调整,共任免职353人,其中,正科级平级交流69人,副科级平级交流27人;提任正科级68人,提任副科级116人;正科级免职49人,副科级免职24人。二是出台了《加强新时代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工作十条措施》,以十个“聚焦”为重点,注重选、育、管、用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年轻干部发现储备、锻炼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监督的全链条机制,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干事创业氛围。三是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建立了上下联动、横向交流的常态化机制,突出交流重点,把握交流节奏,以干部的科学交流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落实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充分考虑全局干部队伍实际和公安工作需要,通过4批次干部调整,共任免职353人,选强配齐了各部门、各分局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同时,根据整合机构的新部门,完成了对所有局机关人员的分流工作。对同一岗位、同一班子任职较长的干部结合机构改革和职级晋升工作,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通过4批次干部调整,其中,正科级平级交流69人,副科级平级交流27人;提任正科级68人,提任副科级116人;正科级免职49人,副科级免职24人。 

  3)选配干部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2020年度考核工作中,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廉政情况的审核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年度考核进行相应的评定等次。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严格执法执纪结果运用落实,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干部考察工作。三是深化辅警管理改革工作,针对辅警、文职、文职转警、政府购买服务等人员进行了摸底调研,根据自治区辅警《条例》修订完善全市辅警管理办法。 

  15.履行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7日,市公安局召开党代会,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报告,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目机关党委结合党建工作要点,研究修订完善市公安局党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的“三个清单”,压实各级主体责任。二是制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法,制定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市公安局党建工作 

  2)基层党组织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中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二是发文要求局属基层党组织按要求开展换届选举,各旗区尽快选举换届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为提升党建质效奠定基础。三是进一步加大党建大检查力度广度,每年实行两个轮次党建检查,范围覆盖局属全部基层党组织,内容重点突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最强党支部”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 

  3)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教育整顿期间严格按照规程召开民主生活会。并制定市公安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以认真落实好问题整改为抓手,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和会后落实工作,会前提前确定中心议题,按照会议要求组织学习或研讨,会后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清单,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整改措施,向下通报,接受下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四)落实中央、自治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6.市公安局党委在推动中央、自治区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效不高,对推动重点领域专项整改还不到位,存在整改落实不彻底情况的问题。 

  1)公安局党委责任压得不实,整改工作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委责任,认真研究案件情况,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专案组,做好相关案件提级侦办工作。 

  2)优化营商环境整改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设并正式运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推动行政审批网上办,构建起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线上审核、线下办理”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将涉及公安交管、出入境、治安等6个警种的275项公安业务全部迁移上网,实现业务办理“一次登录、全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目前,市公安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73项,应实现网上办理事项19项,已实现全程网办。“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正式运行以来,总访问量130余万次,总查询量10万余次,注册人数10万余人,网上办事3万余件。二是强化改革创新,重点推出“24小时警局”项目,接入“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全天候接待群众在线问政办事,第一时间答疑解惑,符合条件的当即办理,架起警民沟通的网上桥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局党委将进一步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剩余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巩固整改成果。市公安局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现阶段取得的整改成果上,充分总结整改经验,为下一步整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加强整改力度。针对正在推进的巡察反馈疑点难点问题,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态度,逐条分析研究,逐项整改,改彻底、改到位,以实际行动体现政治忠诚,以实际效果体现政治担当,确保整改工作不留余地、不留死角。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易发多发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机制,明确底线、红线,压实层级责任,确保问题不反弹,巡察整改取得长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7-8582032。邮政信箱收件地址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办公室子邮箱:903909637@qq.com。 

    

    

                                                       中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 

平安鄂尔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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