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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112号建议的答复函
录入时间:2024-12-12 11:15 来源:

 

  

  李斌代表: 

  您的《关于规范化管理城镇烟花爆竹燃放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城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基层社会治理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措施规范城镇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噪音和大气污染,避免火灾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倡导绿色、文明、有限、有序燃放烟花爆竹。 

  一、加强制度建设方面 

  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付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2021年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实施方案》(鄂公通发〔20217号,下称《实施方案》),对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场所、时间段、燃放当量等进行了明确。针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建立活动审批机制,依法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要求主办单位健全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安全警戒等工作机制,确保燃放活动不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和公共秩序造成影响。2022年以来,共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52场。 

  二、加大执法监管方面 

  坚持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24年以来,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销售网点、储存仓库962处,累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54个,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1起,行政拘留11人,没收非法烟花爆竹571箱。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安排各级警卫安保力量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劝阻违规燃放行为,确保群众规范、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10000余名警力参与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维护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保任务,教育劝导违规燃放群众526人次。 

  三、开展政策宣传方面 

  全市积极营造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社会氛围,通过发布规范燃放烟花爆竹通知、开展文明宣传活动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2024年以来,共开展宣传活动300余次,发放宣传海报6000余份。同时,通过110接处警平台、12345便民服务热线、鄂尔多斯24小时警局等渠道密切关注群众诉求,及时受理处置烟花爆竹禁限放警务信息和群众政策咨询。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多部门相互沟通、信息共享、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的协调联动机制,打击整治违反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的违法犯罪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力规范我市城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202473日          

  (联系人:刘禹和;联系电话:0477-8582032)    

    

平安鄂尔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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