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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193号建议的答复函
录入时间:2024-12-12 11:16
来源:
杨小燕代表: 您的《关于加大力度治理我市高速路上货运车辆撒漏行为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公安局持续开展货运车辆道路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货车运输安全管理,打击货车违法载运行为,不断规范道路通行秩序,货运车辆遗洒飘散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强化源头管控方面 我市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查处双向发力,2023年以来,先后10次深入各运输单位开展专项督导,督促企业落实运输管理工作制度和散装货物运输管理制度,重点检查运煤车、渣土车、垃圾清运车等运输车辆状况及随车配备篷布等情况,开具整改建议书38份,严防运输车辆“带病”上路。同时,常态化开展“抛洒滴漏”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对通往煤矿、场站主要路段的积土、酒落的煤粉及时清理,防止道路积土扬尘引发交通事故,减少环境污染。 二、加强查处力度方面 近年来,市公安局持续开展“平安系列”、“利剑系列”、货车超限超载整治等联合执法检查统一行动,完善信息通报、案件移交、违法抄告、企业车辆“黑名单”等制度,以煤炭装卸站、工地、垃圾转运场所周边道路和运输车辆活动场所为重点区域,联合查处货车遗酒、飘散装载物或未按要求盖篷布等路面违法行为。同时,依托“非现场不停车检测系统”,全时段监督货运车辆超载行为,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货车超载过载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联合检查统一行动25批次,查处货车超载44586起,查处遗洒飘散载运物5800起。 三、营造宣传氛围方面 积极深入场站、工地督促企业落实车辆运输管理相关措施,开展运输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电视、报纸、抖音、快手等平台宣传引导文明驾驶行为,树立环保出行意识。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运输安全培训25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累积宣传报道50余次,曝光遗洒飘散载运物违法行为典型案例7起。持续拓展举报渠道,收集货车遗洒飘散相关违法行为线索,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交通违章举报电话,及时公布并反馈查处情况,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货运车辆道路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2024年7月8日 (联系人:刘禹和;联系电话:0477-858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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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鄂尔多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