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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苏里格分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相关说明
录入时间:2017-09-18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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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苏里格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主要职责是维护和保障苏里格辖区内油气田企业生产区治安稳定,行使除户籍、交通管理之外的县级公安机关职权。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苏里格公安分局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掌握分局工作总体情况;起草重要文件,组织信息发布;负责会议和会务工作的组织安排;督导检查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局文件收发、运转、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和机关文印工作。 (二)治安大队:开展治安巡逻、盘查、堵截、守卡等工作,预防和处置各类治安案件,积极搜集社会治安预警性信息。开展防盗、防爆、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宣传和安全检查。 (三)刑事侦查大队:负责搜集、掌握、处理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负有查明案件类别和性质、决定何时进入刑事诉讼阶段、收集证据材料、抓获或控制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赃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证人、被害人安全、决定案件是否移交检察机关、预防犯罪。对重点对象、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开展防范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与排除工作;妥善处置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事件。 (四)消防监督科:负责承担辖区内的消防知识宣传、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及重点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治安派出所: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苏里格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预算收入总计为371、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371、01万元;2016年决算本年收入总计386、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6、73万元。决算收入数比预算收入数多13、4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13、48万元。2016年预算支出总计为37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01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2016年决算本年支出合计37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64万元,项目支出0、85万元。决算支出数比预算支出数多7、4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了13、48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86.83万元,支出总计378.4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7.54万元,增长11.4%;支出增加41.02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86.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6.7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1万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7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64万元,占99.8%;项目支出0.85万元,占0.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6.83万元,支出总计378.4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7.54万元,增长11.4%;支出增加40.92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7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64万元,占99.8%;项目支出0.85万元,占0.2%。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7.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17万元,津贴补贴177.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34万元,住房公积金31.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92万元,福利费支出3.73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48万元。较上年减少26.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工资调整。公用经费48.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9万元,邮电费0.23万元,差旅费3.31万元,劳务费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1,专用设备购置3.16万元。较上年增加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费用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8.4万元,支出决算为16.22万元,完成预算的8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71万元,完成预算的8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1万元,占96.9%;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占3.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7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和维修保养费。车均运维费3.1万元,较上年增加5.27万元,主要原因是较去年车辆减少了5辆,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51万元,接待6批次,共接待3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市局各检查组指导工作。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99万元,比2015年增加3.67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至今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和2015年一样;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苏里格分局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 (2)预算执行比较到位。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完成率达到94.32%,预算控制率达到100%,全年无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3)预算管理较为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全年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13.6%;“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超过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控制率为88.15%。 ①管理制度健全。我们严格预算管理,坚持执行财经和财务制度,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②资金使用管理逐步加强。单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正确组织资金的调度和使用。费用开支有标准、有预算,所有支出均通过市财政办理,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③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年初部门预算方案执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永平 联系电话:0477-7228510 |
平安鄂尔多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