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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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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录入时间:2017-09-19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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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维护铁路及社会稳定。管理铁路车站、列车、线路及铁路内部单位治安,预防和打击铁路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卫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保护广大旅客乘车安全和运输物资安全。同时,还承担着查缉站车上在逃刑事犯罪嫌疑人,查缉打击利用铁路从事毒品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活动的责任,行使跨行政区域的治安管理权和刑事执法权。 (二)维护铁路治安。紧紧围绕保障铁路稳定、改革、发展和运输安全畅通这一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治安管理措施,运用各种治安行政手段,防范和打击处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铁路运输畅通和广大旅客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铁路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 (三)打击刑事犯罪。铁路公安机关针对铁路各时期的刑事敌情变化,运用法律、法规和各种侦查手段,侦破了一批重特大案件,确保了铁路运输生产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和稳定铁路治安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保证铁路内部安全。依法监督改造铁路内部危险分子,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防止治安灾害事故,追查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保卫了要害重点部位,维护内部治安秩序。 (五)消防监督管理。铁路公安机关针对铁路火灾预防、扑救,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在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和保障铁路运输安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六)履行法律赋予的其它职责,承办市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是在原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薛家湾分局和东乌治安分局的基础上,经整合重组新成立的市局派出机构,公安专项编制113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内设政治处、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情报指挥中心、督察大队(挂纪检室牌子)、法制大队、科技信息通信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乘警大队和消防科(现役)等11个机构;下设准格尔铁路公安段和鄂托克铁路公安段。沿线暂设14个治安派出所。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058.36万元,支出总计2,058.3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51.72万元,增长20.6%;支出增加351.72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与2015年相比,增长部分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一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发放车改补贴、统一调整级别和职务工资、根据公安部文件统一调整并补发警衔工资;二是2016年度市里举办大型活动,我分局配合市局完成会议安保任务,加大沿线巡查排查力度和市局抽调警车为会议安保执勤,故而预算收入数额较大、支出也较大,2016年度则没有此项预算收入及支出;三是2016年度民警驾驶警车办案数量上升,致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超出预算;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99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5.96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2万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03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0.99万元,占99.3%;项目支出15万元,占0.7%。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57.01万元,支出总计2,057.0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56.72万元,增长21%;支出增加356.7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与2015年相比,增长部分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一是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上调,二是警衔工资上调,并补发以前年度警衔工资,三是新录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3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9.63万元,占99.3%;项目支出15万元,占0.7%。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9.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5.47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473.2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14.28万元、津贴补贴869.99万元、奖金25.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4.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9.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28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2.21万元,其中:退休费87.07万元、生活补助3.61万元、住房公积金161.53万元。 较上年增加294.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与2015年相比,增长部分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一是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上调,二是警衔工资上调,并补发以前年度警衔工资,三是新录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294.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93万元;印刷费0.43万元、电费1.44万元、邮电费1.15万元、物业管理费0.8万元、差旅费18.96万元、维修费2.66万元、培训费1.88万元、专用材料费0.27万元、被装购置费4.98万元、工会经费6.83万元、福利费17.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55万元、其他交通费111.2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88元,较上年增加9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本单位沿线14个派出所分别在不同省市,存在报账不方便的因素,在做决算前无法报销,因此2015年各所队的部分票据于2016年年初报销;二是,补发2015年新进公务员全年法定加班补贴;三是,因鄂尔多斯市举办大型活动,市局抽调本单位部分车辆,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本单位自行解决,其次,为保障大会安保加大沿线巡查力度;四是,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增多及2016年分局发案率上升,致使培训费及差旅费大幅度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1.5万元,支出决算为7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3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3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我分局严格按照要求审查因公出国事项,严格控制因公出国事项,最终无因公出国事件;二是因本单位沿线14个派出所分别在不同省市,存在报账不方便的因素,在做决算前无法报销,因此2015年各所队的部分票据于2016年年初报销;三是2016年度民警驾驶警车办案数量上升,致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超出预算;三是我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与范围,实现公务接待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0.2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2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21万元,车均运维费4.1万元,较上年增加26.5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本单位沿线14个派出所分别在不同省市,存在报账不方便的因素,在做决算前无法报销,因此2015年各所队的部分票据于2016年年初报销;二是2016年度市里举办大型活动,我分局配合市局完成会议安保任务,加大沿线巡查排查力度和市局抽调警车为会议安保执勤,故而预算收入数额较大、支出也较大,2016年度则没有此项预算收入及支出;三是2016年度民警驾驶警车办案数量上升,致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超出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16万元,比2015年增加91.6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本单位沿线14个派出所分别在不同省市,存在报账不方便的因素,在做决算前无法报销,因此2015年各所队的部分票据于2016年年初报销;二是补发2015年新进公务员全年法定加班补贴;三是,因鄂尔多斯市举办大型活动,市局抽调本单位部分车辆,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本单位自行解决,其次,为保障大会安保加大沿线巡查力度;四是,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增多及2016年度民警驾驶警车办案数量上升,致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超出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29.83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政府采购货物;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主要原因是:2016年车改后,无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主要原因是:无车辆增加;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比2015年减少15辆,主要原因是:财政将政府划拨的15辆执法车辆重复记账,于2016年8月核减;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主要原因是:车辆无增加;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2016年为购置任何车辆,比2015年增加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分局预算重点支出项目多为预防和打击铁路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卫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保护广大旅客乘车安全和运输物资安全。同时,还承担着查缉站车上在逃刑事犯罪嫌疑人,查缉打击利用铁路从事毒品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活动的责任,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防止铁路要害重点部位治安灾害事故,追查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如偷盗铁路沿线设施、危害铁路运行安全等。我分局利用重点支出项目经费侦查、办理了各类案件,其中包括多起跨市、跨省案件,涉及多地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较大,为维护铁路运营安全起到明显作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霖 联系电话:0477-3870032 |
平安鄂尔多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