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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 会议第0142号提案的答复函
录入时间:2024-12-12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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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舒文委员: 您的《关于加强我市城区噪声污染防治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城区噪声污染问题,不断加强声源控制、强化宣传教育,重点打击整治商业场所使用大功率音响宣传、住宅区和商业场所装修施工、改装车辆随意“炸街”鸣笛等行为,不断健全噪声污染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一、强化噪声污染联合防治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有序规范我市各类商业促销宣传活动流程,将噪声等级纳入审批范围,严格限定住宅楼、商铺、办公楼室内装修作业时间,针对新开业娱乐场所等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开展噪声联合执法检查9次,接收处理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报警854起,办理噪声干扰正常生活行政案件40起,其中简易程序调解11起,当场处罚警告15起,当场调解14起,有效遏制公共区域噪声污染。在中考、高考和国家公祭日等特殊时期或时间段,发布噪声管控通告,切实加强重点时期噪声防控。 二、强化噪声环境监测管理 目前,我市已被纳入全国第一批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城市,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方案》(鄂康政发〔2024]68号),在康巴什区探索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同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内环办〔2024]37号),在东胜区、康巴什区开展声环境质量手工监测、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和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按照噪声类型划分区域分类管理,对重点区域安装噪声自动监测设备,进一步提升噪声监测能力和噪声污染治理水平。 三、强化噪声防治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工作,重点围绕“世界噪声日”和“安全生产月”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减少噪声污染。今年以来,共张贴海报670余张、悬挂横幅62幅,开展入户宣传1727次、集中宣传61场次。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噪声污染行为查处力度,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不断健全机制,多措并举减少噪声污染,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2024年7月4日 (联系人:刘禹和;联系电话:0477-8582032) |
平安鄂尔多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