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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城”拥抱“新市民” 来了就是“暖城人”
录入时间: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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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服务暖城“新市民”0477系列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市施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为进一步畅通“新市民”落户渠道,通过全面放开就业落户、创业落户、居住落户、人才落户、院校落户、投亲落户、兜底落户八条落户途经,全面实行落户“零门槛”政策。 同时,为鼓励“新市民”落户“暖城”,从2024年7月11日政策公布之日起,给予16至45周岁新落户人员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落户补助。市旗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新市民”落户专窗,开通“绿色通道”,推出工作日延时办、周六日无休办、节假日预约办、特殊群体上门办、就近办、暖心办等便民利民措施,为“新市民”提供专属服务。更好地服务“新市民”扎根“暖城”,确保“进的来、留得下、过得好”。 “新市民”落户补助申领条件 (一)在我市新落户的16至45周岁人员,办理完成落户业务后,落户补助在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 (二)在我市新落户的16至45周岁人员,每人只能领取一次落户补助。 (三)户口迁出我市又重新迁入的16至45周岁人员,迁出迁入时间间隔至少要一年以上可以申领落户补助。 (四)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在当面告知、短信提醒告知情况下,超出半年时间不主动登录公众号填写相关资料,视为自愿放弃补贴政策。 “新市民”落户补助申领流程 (一)办理落户。在我市新落户的16至45周岁人员办理完成落户业务; (二)填报信息。在业务办结当面告知基础上,通过短信息提醒申领群众,登录24小时警局公众号-网上办事-鄂尔多斯市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热门服务-新市民落户补助申领小程序,填写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手机号码)、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银行账号)等; (三)审核公示。户籍业务办理数据和群众申领数据推送至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进行公示; (四)补助发放。公示完成后,按照审核名单按月分批次发放落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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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鄂尔多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