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征求意见的通告
一、公示时间
2026年7月 16日至2026年7月 26日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事项涉及范围内所有利益相关群体。对该文件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实施中存在问题及后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请注明:“实施后评估”)、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个人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2.联系电话: 0477-8324570 16604775983
3.电子邮箱:eedsza@163.com
4.信函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公安局南区治安支队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