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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车辆租赁比选公告
录入时间:2023-03-02 11:15 来源: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车辆租赁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车辆租赁比选

二、比选内容:

1.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要,提供大客车(1挡:40座至55座,2挡:30座至40座,3挡:19座至13座);商务车;越野车(如丰田汉兰达同等类似以上车型);小型轿车(1档:如帕萨特、本田雅阁、丰田凯美瑞同等类似以上车型;2挡:如宝来、速腾同等类似以上车型)。

2.采用开放式框架选择,愿意最低价提供服务均可参与,价格最低者提供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报名低于3家,将取消此次比选。

4.服务期限:两年(20230308日至20250308日)服务合同每年一签。

三、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租赁公司。

2.经营场所位于鄂尔多斯市内,响应时间30分钟内。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比选一览表

6.比选价格明细表(根据招标方标号、车型报价)。

7.主要生产设备名称、型号明细表(比选人自行提供)。

8.服务方案(比选人自行提供)。

9.比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材料标书一式3份正本一份、副本2份。

10.承诺书(比选人自行提供)。

四、车辆租赁服务要求:比选人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有关技术标准及车辆租赁规范实施服务。

1.车辆出租单位出租的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公司正规发票。

3.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健全、完善。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4.建立投诉和用户反馈评价制度,接受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对管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5.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达成协议,依法向汽车修理厂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租赁价格由汽车租赁公司提供,用车范围:东胜、康巴什、伊旗为一个价格;本市其他旗县长途一个价格;省外长途按具体地点和里程计算。

7.大客车租赁无淡旺季区分,都按约定同等价格标准计算。

8.车辆年检与正常的保养、维修运行中出现交通事故由租赁公司承担并协调处置。                                                                        

9.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定点场所。

10.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

11.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供应商应额外为我局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投保,投保应包括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等。

12.根据我局用车需求,在指定时间前到达用车单位。

13.车辆出险由车辆出租单位自负。

14.承租方将对租赁方进行考核。若租赁方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良情况,承租方可中止合同。

15.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租赁合同签订前,随时做好相关准备,以便采购人核查,发现不能满足招标要求或提供虚假资质等级及资料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6.车型年限必须在5年左右,车况精良,必须上全险,大客车要求有固定驾驶员,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17.我局遇有大型安保任务时需大型拖板车带驾驶员。

18.专业驾驶人员的租用,单独雇佣驾驶员的价格。

19.如由于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需要重新确定服务供应商,另行选择。

五、报名方式及文件提交

1.报名截止时间:20230307530分。

2.拟参加比选的供应商须在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前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306办公室报名登记。

3.比选时间:202338日上午9点整

4.比选地点:鄂尔多斯市公安局3301会议室,提交参选文件时,提交人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参选文件封装要求:标书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2023年3月2日

联系人:陈宇 15804800187
车辆租赁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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