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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安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任务清单
录入时间:2023-04-01 11:41 来源: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

任务清单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结合“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扎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普法宣传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普法覆盖率、常态化和实效性,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为创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高质量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内部学法用法,提升全警依法履职能力

1.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开展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内容,列入政治学习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努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生动实践。

牵头单位:警察训练支队、政治部新闻宣传科、政治部教育培训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12

2.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日常学法制度。要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综合学法讲座、学法研讨等形式,促进领导干部在会中学,学中会。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开展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党委书记是集体学法第一责任人,每年带头讲法治课不少于1次。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制度,推动将普法工作列入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重要内容。依托“法宣在线”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分层分类提高在线考法实效性。加强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未通过考试的不得晋职晋级。

牵头单位:法制支队、办公室、政治部新闻宣传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12

3.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人员法律基本功。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实战导向,大力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的执法培训,把刑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课程,注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宣传培训,培养警务辅助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要求,严格履行权力义务,不断加强警种专业相关法律课程体系建设,切实培树全警执法为民理念,着力提升一线执法民警基本功。

牵头单位:法制支队、政治部辅警管理科、政治部教育培训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12

4.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开展廉政教育。教育广大党员民辅警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三会一课”内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进一步推动纪法衔接,着力将党内法规学习与党风廉政建设、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加强惩治行贿违法犯罪教育,把“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纳入宣传活动。坚持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的学习贯穿全程。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12

5.落实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机制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通知》要求,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规范出庭应诉行为。具有侦查职权的执法办案警种、部门,可以采取现场旁听庭审、通过法院庭审直播网站观看庭审直播录像相结合的方式,年度内至少组织1次民警旁听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或以公安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牵头单位:法制支队、局属各执法办案部门

责任单位:市局其他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12

二、社会面普法宣法,培育全民法治意识

6.深入开展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宣传教育。要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贯彻全年的重点,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全面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制”的制度基础。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带头学习宪法、维护宪法。

牵头单位:法制支队、政治部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12

7.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传播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要准确适用民法典各项规定,尤其在刑民交叉、行民衔接等执法司法领域,推动案件依法妥善处理。按照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普法要求,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持续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

牵头单位:法制支队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6

8.深入宣传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按照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普法要求,组织开展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引导全市各族人民牢固树立民族共同体意识。

牵头单位:政保支队、法制支队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12

9.扎实开展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围绕国家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教育、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打击经济犯罪、个人信息保护、劳动保障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5.15”打击防范经三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出入境、户政、车管等服务窗口部门,要在服务中实时普法,将履职过程变为普法实践。

牵头单位:刑侦支队、交管支队、政保支队、治安支队、禁毒支队、经侦支队、环食药支队、技侦支队、反恐怖与特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

责任单位:市局其他各部门

完成时限:各普法时间节点

10.加大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针对老年人、大学生、财务管理人员等易被侵害的重点人群,围绕常见多发的网络贷款诈骗、网络刷单诈骗、网络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向社会公众介绍电信网络诈骗的常用手段和严重后果,强化《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传教育,达到人人识诈、全民反诈效果,保护公民财产安全。

牵头单位:刑侦支队、技侦支队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12

11.注重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要求,落实普法“十进”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校园法治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等方面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及普法零距离互动,为平安校园建设、护航青少年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牵头单位:治安支队、法制支队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12

三、拓展平台载体,增强普法影响力

12.繁荣和发展公安法治文化建设。鼓励各警种、各部门编写创作具有公安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发动征集、申报、推荐优秀的公安法治文化代表作品进行宣传推介。广泛开展知识竞赛、撰写公安调研文章、组织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大讲堂、举办警营开放日等活动推动公安法治文化研究和创作,运用传统媒体、新型媒介、公众平台等宣传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法治文化建设中,打造具有鄂尔多斯公安特色的普法品牌。

牵头单位:法制支队、政治部新闻宣传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12

13.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官方公众号、微视频、微博等各类媒体和鄂尔多斯“普法联盟”抖音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短视频、动漫、图解等形式,努力增强普法时效性和吸引力。窗口部门要广泛运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口袋书”等普法载体,结合公众服务窗口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

牵头单位:治安支队、交管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政治部新闻宣传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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