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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安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录入时间:2020-05-08 15:01 来源: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效能,确保了我市社会大局平稳。

  一、2019年度工作落实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落实公安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录入工作。按照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要求,组织各有关警种单位全面优化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并全部录入市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在政务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再次升级和完善。二是优化公共服务。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以推进审批服务“少填少报少走快办”为目标,依托我市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大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为群众提供自助办证的便捷服务,将多项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网,群众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办理各类业务,获得群众的一致肯定和广泛好评。三是持续创新社会治理。按照局党委工作部署,狠抓如实立案,同时加大对刑事犯罪尤其盗抢类、电信诈骗类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满意度。深入推进智慧新警务建设,夯实公安基层基础支点和社会面巡逻防控支点,创新维稳处突、内部防范、动态管控机制,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四是严打食药资环违法犯罪。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围绕影响食药资环安全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全面加强部门间执法合作,大力整治食药资环突出问题,严打食药资环领域违法犯罪。截止目前,全市共立食药类案件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移送起诉24人,逮捕5人;全市共立资源环境刑事案件84起,刑事拘留18人,取保候审75人,逮捕2人,移送起诉20人,办理行政案件55起,行政拘留65人。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在法制部门设立专门的“两法衔接”工作组,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及时与检察院、法院沟通联系,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情况进行磋商讨论,确保每一起案件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我局于2008年开始使用警务综合系统网上办理案件,所有案件均已实现网上录入、网上审核审批及网上制作、打印法律文书。为落实智慧新警务工作,我局为民警采购配置了移动警务终端,打通大数据应用的“最后一公里”,通过上级公安机关技术研发,实现了网上办案系统与移动警务终端手机应用系统APP融合,民警可以随时随地利用移动警务终端手机进行移动办案,极大提高了民警办案效率。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建设。五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与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 11月10日,组织民警分别参加了2019年基本级、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提升全市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切实增强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为提高我局辅警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局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辅警人员整体素质,组织全市辅警进行大轮训,切实增强全体辅警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范意识和综合素质。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强力部署推进“法治公安行动计划”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我局于6月28日召开了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暨“法治公安行动计划”动员部署会议,认真分析当前我市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法治公安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查摆出我市公安机关需重点整治的十个突出执法问题,以及本次行动需要重点推进的八项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十个突出执法问题”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薄立峰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讲话,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把落实“法治公安行动计划”与“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实践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飓风2019”专项行动、智慧新警务建设、公安改革工作、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满意度“双提升”等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努力推动全市“法治公安行动计划”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切实提升阳春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二是建立执法管理委员会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管理,提升执法质量,我局建立了执法管理委员会机制,明确执法管理委员会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牵头,法制、纪检、督察、警保和主要执法办案部门参加,履行审议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社会广泛关注案(事)件的法律适用和处置意见,决定和组织对案(事)件执法过错的认定,启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研究审议重要执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策等主要职能,切实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对执法工作情况的整体掌控作用。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了公职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建立了以公安法制部门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在推进依法行政、制定重大公安决策过程中,发挥法律顾问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的作用。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诉举报平台、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畅通监督渠道,积极推动职责明晰、规范高效、方便群众的社会服务体系优化建设。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和《鄂尔多斯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要求,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工作,深化对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平安尔多斯”微信公众号、 鄂尔多斯市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执法公开平台的推广应用。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对涉环境污染、劳资纠纷、问题楼盘等不稳定因素和军队退役、民办代课教师等特殊利益群体广泛开展排查管控、动态预警和及时处置化解。二是强化公安信访事项化解。继续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坚持在全国、省“两会”、大庆安保等重要节点期间落实领导每日开门接访,对被上级公安机关列为信访重点对象的人员落实稳控措施。

  (五)全面提高公安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将执法教育培训摆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突出位置,将执法主体的能力建设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采取多样形式,不断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积极促进民警执法水平和能力的提高。一是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委中心组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法律专题学习,将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实践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作为党委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在民警中发挥了示范效应。二是制定执法培训方案,加强民警培训。每年按照上级培训内容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全体民警开展公安常用法律法规以及以扫黑除恶进一步提高了民警法律知识和执法水平。三是积极运用法宣在线考试平台学法。组织全体民警运用学法考试平台进行2019年度学考工作,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2019年度公务员在职培训,参与率和合格率均达100%。四是组织庭审旁听。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办案民警参加庭审旁听,真实感受法庭质证、庭审辩论环节,提升民警证据意识,规范证据提取行为。五是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以案释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

  二、下一步工作

  (一)聚焦中心工作,以更大力度强化法治服务保障。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依法治理收官之年,是新一轮基层基础工作启动之年。围绕全年重大活动安保和重要敏感节点及打击突出违法犯罪需要,加强对新出现法律问题的研究和执法制度建设,全力做好法律服务保障支撑。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切实为安保维稳、专案攻坚、舆论引导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依法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二)聚焦提质增效,以更大力度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扎实推进受立案、刑事案件“两统一”、行政案件快速办理、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促进公安执法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提质减负增效的工作目标。制定完善配套执法指引,研究出台认罪认罚从宽、保护民营企业等相关工作规定和实施细则,引导适应公安工作新形势需求以及适用新修订的执法法律规章制度。

  (三)聚焦集成智能,以更大力度打造“智慧法治”。加强统筹、强力推动,加快智能执法办案场所示范点的建设,落实好全市执法办案区办案中心的三年升级改造任务。进一步推广用好移动警务终端审批,提升执法办案智能化。落实智能化执法信息公开,优化执法信息主动推送及自主查询服务,有效保障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执法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服务等。

  (四)聚焦能力提升,以更大力度提高全警法治素养。以全警实战大练兵为载体,瞄准全警法治素养提升这个目标,创新培训形式和载体,通过开展各项培训、组织民警旁听庭审、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广执法执勤APP移动警务应用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大对执法民警业务、实战能力的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民警破解执法难题的能力。认真组织执法资格考试,严格落实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考试通过率。做好普法工作以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确保在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五)聚焦执法监督,以更大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日常执法监督体系,实现执法问题及时预测预知预警,推动执法质量考评、执法巡查等工作深入开展,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推动落实全市执法办案区和案管中心提档升级,持续提升涉案财物管理水平,切实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严格依法办理复议复核、国家赔偿案件,及时发现执法过度、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落实整改、规范执法,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六)聚焦正规专业,以更大力度优化法制队伍结构。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注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增强法制队伍创造力和凝聚力,提升法制民警荣誉感和认同感。通过标兵评比、实战轮训、战时培训等方式,大力加强法制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并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促进法制人才成长进步,为全局执法工作提供人才及智力支持。

  (七)聚焦执法创新,以更大力度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格局。主动适应社会治理创新要求,紧紧围绕平安鄂尔多斯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开拓思路、主动作为、善于作为,优化执法资源、完善执法方式,配合制定更多更好的改革服务举措,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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