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009号提案的答复函
吕俊义委员:
您的《关于规范养犬管理 维护群众人身安全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始终把规范养犬管理作为保障民生安全、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养犬管理条例》,统筹部门协同、动员社会参与,抓实宣传引导、执法管控、基层共治全链条工作,不断提升养犬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一、深化条例宣传引导方面
我市将每年9月设立为文明养犬宣传月,专项制定宣传活动方案。2025年9月组织各有关单位集中开展主题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500余份、悬挂横幅220条、张贴海报240余张,覆盖教育群众5000余人次;向重点管理区养犬住户发放《文明养犬自查清单》2800余份,印制粘贴式文明养犬提示贴,依托快递投递渠道开展渗透式宣传,累计粘贴提示贴1800余份。通过多维度常态化宣传,重点管理区群众对条例知晓度持续提升,群众主动办理养犬登记积极性不断提高,依法文明养犬的社会共识持续巩固。
二、强化协同执法管控方面
我市健全部门联动制度机制,组织公安、农牧、住建、卫健四部门联合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厘清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研判治理堵点。做实犬只摸排登记,压实社区、物业等基层主体责任,2026年以来完成重点管理区犬只信息复核,重点管理区共有宠物犬12135只,办理登记11398只,登记率93.9%。用好市级养犬管理信息系统,打通登记、免疫、处罚、收容数据壁垒,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线索闭环流转,消除监管盲区。依托110接处警、12345热线深挖问题线索,聚焦涉犬警情高发区域开展靶向整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查处无证养犬、遛犬不牵绳、违规饲养烈性犬、犬只伤人扰民等行为。2026年以来,共查办违规养犬案件42起,劝导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400余次,化解涉犬邻里矛盾156起。统筹推进流浪犬收容处置,全市8个旗区建成犬只收容场所,乌审旗通过委托协议落实收容保障。截至目前,专业队伍累计捕捉流浪犬1250只、收容1483只。
三、健全共建共治格局方面
我市搭建“网格排查、社区劝导、街道统筹、部门执法”分层处置机制,厘清基层履职边界,基层重点落实底数摸排、日常巡查、文明劝导、矛盾调解、线索上报五项任务,轻微问题就地劝导登记,严重违规线索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实现前端劝导与后端执法无缝衔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落实违规养犬案例公示制度,依托社区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曝光典型案例及处置结果,公开举报办理与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执行基层与执法部门月度联动会商,每季度梳理排查问题、研判治理难点,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和集中整治,系统破解养犬管理顽疾。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持续以《鄂尔多斯市养犬管理条例》为根本遵循,持续拓宽宣传教育覆盖面,深化多部门联合监管整治,补齐治理薄弱环节,充分调动基层和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共治,推动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落地见效,切实守护群众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社区公共秩序。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5日
(联系人:邵立波,联系电话:0477-8589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