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156号建议的答复函
郎海燕代表:
您的《关于列支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善后处置专项经费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破解全市非正常死亡案事件调查处置专项经费保障缺位、处置标准不统一、各地执行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我市迅速部署、精准施策,第一时间组建专项调研组,深入全市9个旗区开展全覆盖实地摸排,系统梳理各地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处置费用列支、经费结算、实操流程等工作现状,全面摸清基层工作堵点、难点。
经调研核查,全市各旗区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处置经费保障政策执行差异较大、缺乏统一规范依据。其中,达拉特旗实现经费保障全覆盖,尸体检验费用由公安部门全额承担,尸体运输、冷藏保存等相关费用由财政专项兜底补贴;其余旗区仅将尸体检验鉴定经费纳入公安办案经费保障范畴,尸体转运、遗体存放等后续处置费用均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因全市尚未形成统一的处置标准和明确的政策支撑,各旗区经费列支口径、处置流程、权责划分各不相同,存在基层办案实操不规范、群众负担不均衡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导向、实效导向,统筹推进制度体系建设,组织市公安局牵头起草《鄂尔多斯公安机关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工作指引》(下称《工作指引》),指引聚焦案件处置全流程,重点对尸体检验鉴定、案件定性研判、调查结论告知、遗体规范处置、未知名尸体身源核查等关键环节进行系统性规范,进一步统一全市非正常死亡案事件调查处置流程、细化工作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基层执法处置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目前,《工作指引》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累计收集汇总9个旗区公安机关反馈意见,先后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题会商研判2次,持续优化处置流程、厘清部门权责边界,待逐条吸纳各方意见、修订完善后正式印发实施。
为从根源上理顺经费保障机制、统一经费列支标准,我市统筹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专题研究,严格对照上级政策规定、法律法规及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对全市非正常死亡案事件调查处置经费保障范围、列支渠道、保障方式予以明确界定。依据《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财行〔2014〕19号)、《全区基层政法机关公用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内财行〔2009〕1629号)等文件精神,明确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善后处置费用纳入公安办案经费保障范畴,优先通过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保障,资金不足部分从公安办案经费中统筹弥补。同时,明确案件调查阶段产生的尸体搬运、运输、冷藏储存、检验鉴定等全部处置费用,统一由公安机关依规列支,切实减轻死者家属经济负担,实现群众“零费用”处置。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推进《工作指引》印发落地,严格对标《鄂尔多斯市特殊遗体处置暂行办法》(鄂民政发〔2025〕135号)等制度要求,健全完善公安、民政、财政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持续细化处置流程、压实工作责任、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非正常死亡及特殊遗体处置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5日
(联系人:邵立波,联系电话:0477—8589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