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118号提案的答复函
张家浩委员:
您的《关于严格管控民爆企业低价倾销 维护民爆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第011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该提案反映当前民爆行业存在产业布局、价格竞争、安全风险叠加等问题,提出了建立“工信、公安”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市场公平竞争审批预警机制、“区域化就近供应”模式等五项建议,根据国务院令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鄂尔多斯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民爆物品监管职责任务规定及提案办理工作主管部门反馈意见,该提案所涉及民爆物品购买、运输、流向监管等部分事项由公安机关负责办理。接到提案办理任务后,市公安局迅速开展民爆物品管理调查研究,结合提案建议制定并全面落实了多项工作措施,确保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建议切实落地落实。
一是优化完善公安、工信联合监管机制。依托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市际联席会议机制、“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等常态化工作机制,会同市工信局进一步研究细化两部门联合监管检查工作方案,市公安局、市工信局于7月28日完成了对鄂托克前旗众安民爆有限责任公司的联合检查。今年5月份以来,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对鄂托克旗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工作,期间,市公安局联合市工信局对鄂托克旗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爆破作业单位开展全流程安全督导检查,对企业合法资质、运输许可合规性、运输路线安全性及储存条件达标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累计抽查企业18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1处,深入打击整治违规开展长途运输民爆物品的行为。
二是推行民爆物品购买证、运输证全程网办工作。市公安局紧盯民爆企业办理民爆物品购买许可证、运输许可证事项频次高、办事周期长等问题,主动深化优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在全区率先推行民爆物品购买许可、运输许可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三证”全程网办工作模式,实现了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网上申请、公安机关网上审批、企业自主打印许可证的全流程许可审批,实现企业办证不跑腿、审批监管指尖办、窗口民警多减负,进一步优化了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全市民爆企业自主申办打印“两证”2599份,网上自助申办率为13.9%。
三是积极推动民爆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市公安局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践行“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理念,聚焦民爆安全技术研究和管理实务前沿,率先成立全区首个以民警个人命名的专业化攻坚实体——“高源民爆防控工作室”,树立了公安机关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技术攻坚新标杆。依托工作室专业技术管理团队,牵头市直6部门完成全国首部地市级政府规章地方立法并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参与多项民爆物品管理地方标准修订,实现了民爆物品制度规范的新突破。会同内蒙古警察学院共同研究制定新型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构建民爆物品智慧防控体系,联合大型能源央企申报的“机器人智能仓储系统”成功入围公安部公共安全标准验证项目,推动危爆物品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的数字化管控,引领安全监管新变革。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民爆物品及行业的日常安全监管,不断规范民爆物品产销、运输、作业、销毁等全环节管理,及时跟进、指导筹备建立爆破行业协会,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爆破行业竞争市场环境,全力维护我市社会大局的持续安全稳定。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2026年8月31日
(联系人:高源,联系电话:0477—8583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