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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网站(http://ga.ordos.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及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公安局714办公室;办公电话:0477-858213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按要求编制完成《鄂尔多斯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二是维护、更新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中领导成员信息、财政预决算报告、机构简介等内容。三是及时更新我局各科室职能职责,并在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更新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规范局网站信息公开指南中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等内容。2024年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每日登陆局网站进行网站日常检查,检查网站页面和各个栏目是否运行正常,信息是否及时更新,杜绝出现“死链”、“错链”等现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及时整改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到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简洁明了方便好用。2024年,局网站共发布政策文件9件,政策解读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4件。

(五)监督保障。按照全市“五位一体”考核指标内容,市公安局已将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情况列入日常考核指标范围,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市公安局派专员积极参加市政数局组织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和工作会议;接受市政数局对门户网站的日常监督考核及检测检查,按时报送网站相关情况整改报告并按规定时间对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在门户网站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对标对表上级部署要求,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透明、不便民等问题。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公安局进一步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促使他们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责任来承担,使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得到重视和保障。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公开公安工作中的重要信息和重要决策,及时公开现行有效文件、财政预决算等重要信息,让公众了解公安工作、监督公安行为。

三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开平台,以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获取的需求,使信息公开更具便民性,增加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市公安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