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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工作政策,起草全市公安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全市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全市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案件;依法进行治安、户政、出入境、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实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罚;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承担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七)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和公安通信建设;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智慧公安”建设。

  (八)领导全市消防、警卫部门,指导、监督消防、警卫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规划,监督落实;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查工作;负责全市公安装备的规划及实施。

  (十)指导铁路、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实行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体制,业务工作以公安局领导为主。

  (十一)履行法律赋予的其它职责,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二级单位决算。

  (一)鄂尔多斯公安局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下设二级单位有康巴什分局、成吉思汗陵旅游区治安分局、机场治安分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苏里格分局、鄂尔多斯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全部为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人员基本情况如下:年末实有人数710人,在职人数708人,其中:行政人员56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7人;非参公事业人员83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全部移交社保。

  (二)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康巴什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成吉思汗陵旅游区治安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3

  机场治安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4

  交通运输治安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5

  苏里格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6

  鄂尔多斯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数为20988.53万元,年初预算支出为20988.53万元。2019年决算收入总计为31289.81万元,2019年决算支出数31289.81万元。增加原因为一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各项费用;二是案件量提升。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1,289.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2,285.0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004.78万元;支出总计31,289.8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84.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151.03万元,下降11.70%;支出总计减少4,151.03万元,下降11.70%。主要原因:2018年有大型专项政府采购项目,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2,28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02.13万元,占95.1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082.89万元,占4.9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7,60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67.59万元,占64.70%;项目支出9,738.22万元,占35.3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106.8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904.75万元;支出总计26,106.8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0.1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305.14万元,下降4.80%;支出减少1,305.14万元,下降4.80%。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规范各项经费的范围及标准,减少相关支出。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06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28.54万元,占62.60%;项目支出9,738.22万元,占37.4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28.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22.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较上年增加2,250.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也随之增加;公用经费3,20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等,较上年增加114.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扫黑除恶案件量上升,办案次数频繁;二是安保勤务较多。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10.44万元,支出决算为310.48万元,完成预算的50.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9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95.57万元,完成预算的49.8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1万元,完成预算的85.2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规范公用经费的范围及标准,减少相关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10.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5.57万元,占95.20%;公务接待费支出14.91万元,占4.8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加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5.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加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5.57万元,用于车辆修理、养护、燃油等,车均运维费1.04万元,较上年减少118.43万元,下降28.6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规范运行维护费的范围及标准,减少相关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4.9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4.91万元,接待42批次,共接待43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公安部门检查接待;二是专案等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3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

  (八)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预算重点支出项目多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项目,如扫黑除恶专项经费、Y-STR数据库建设等。我局利用重点支出项目经费侦查、办理了大量案件,其中包括多起跨市、跨省大案,涉及众多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巨大,为维护我市社会经济正常发展起到明显作用。同时,对照绩效目标,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但是,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处于初始阶段,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进一步规范。缺乏事前绩效评估、事中运行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及预算绩效管理细则。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转化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被动理念,深入推进,提升整体绩效工作管理水平,更大的发挥资金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将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告中反映“线路租赁项目”“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线路租赁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的得分99分。全年预算数为300万,执行数为300万,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有利推进我市公安信息化发展,保障现有各类信息化平台、设施正常运转,利用信息化手段侦察案件、打击犯罪,提高办案效率;

  2.              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00万,执行数为500万,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对黑恶犯罪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和方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平安鄂尔多斯建设,巩固和提升全国最安全城市建设水平,严厉打击我市范围内黑恶势力。群众满意度和社会效益都反应良好。

  (自评表详见附件)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06.12万元,比2018年增加114.74万元,增长3.70%。主要原因是:一是扫黑除恶案件量上升,办案次数频繁;二是安保勤务较多。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180.77万元、印刷费12.49万元、咨询费1.85万元、水费75.03万元、电费176.23万元、邮电费17.03万元、取暖费188.07万元、物业管理费486.61万元、差旅费139.27万元、维修(护)费36.87万元、租赁费1.32万元、培训费23.26万元、公务接待费14.91万元、专用材料费19.21万元、被装购置费8.46万元、劳务费7.89万元、委托业务费0.16万元、工会经费72.15万元、福利费184.8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55.11万元、其他交通费1141.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5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6.6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3.03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9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405.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2.91万元,比2018年减少1,313.34万元,降低33.30%,主要原因是:我局2018年开展了阿里平台数据设备、直升机航材等大额政府采购活动,2019年没有支出,所以较2018年支出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5.74万元,比2018年增加245.7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采购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6.93万元,比2018年增加2,002.28万元,增长381.60%,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统计口径不同,2019年项目细分增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72.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3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8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4辆,主要用于:执法勤务,巡逻防控;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9辆,主要用于:重大活动安保维稳;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32辆,主要是用于机要应急保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套,主要是信息共享平台、视频监控系统、指挥中心大屏、政法网络设备、弱电监控设备、机房建设项目等,比2018年增加8套,更换财务系统,调整相关资产项目类别,将专用设备调整到通用设备中;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8套,主要是接警处改造系统、530三期设备、DNA测序仪、赛尔视频系统、警用数字集群改造项目、分布式全景视频融合系统、视频平台升级扩容及发布平台建设、公共安全设备、公共安全生产应用平台及技侦专项设备等,比2018年减少11套,主要原因是更换财务系统,调整相关资产项目类别,将专用设备调整到通用设备中。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女士  联系电话:0477-8582082